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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25 09:09:32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树立职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形象,结合我院实际,在劳动纪律和工作作风方面特规定以下注意事项,各部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严格遵守。
一、各级部门要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中间脱岗。对只在签到签退两头考勤而中间非工作原因外出现象,院里将通过监控录像和实地查岗等方式进行严格管理,不请假因私外出视为脱岗或旷工,违规者将按院规院纪严肃处理。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要注重仪容仪表,着装严肃正统,得体大方。
1、女同志不得穿超短裙、超短裤、低胸衫、透视装和露肩服饰,也不得穿休闲礼服款超长裙,裙装一般要求过膝,不得留娱乐休闲式等不严肃的发型,不得浓妆艳抹;
2、男同志不得穿短裤背心,夏季着装不得坦胸露肩;
3、工作时间不得穿奇装异服和运动休闲服饰,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
三、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电脑或手机玩游戏、聊天、炒股、购物以及看影视娱乐节目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不得带小孩,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大声喧哗。
对于以上要求,各分管院领导和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对于违规人员,除其本人受处罚外,各级相关领导也将负相关连带责任。
凡违规者,第一次予以警告公示,之后每违规一次,处罚当事人30元罚款和公示,部门领导一并处以10元罚款,一月内连续三次违纪者,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将在相关会议上受通报批评。
如被相关巡视组查证有违纪行为者,院里将给予其停职检查等严肃处理。
此通知下达后一周内,各科室和实体部门负责人要召集本部门全体人员以会议形式进一步加以强调,以确保我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人,落实到事,取得实效。
 
山西省煤炭地质114勘查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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