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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2 16:35:15

 各党总支、党支部、金地煤层气公司、金地资源公司:

根据省纪委监委驻省能源局纪检监察组《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重申“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精神》(晋驻能纪监函﹝2019﹞22号)和局《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为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守“十个严禁”。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持续加强关于改进作风纪律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省纪委监委重申的“十个严禁”的作风纪律规定: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大闸蟹券、月饼和名贵特产等;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等;严禁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局《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把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的作风纪律要求,把省纪委公布的各类典型案例通报作为节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对党员的教育警示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院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开展节点监督检查。拓宽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举报。着力发现节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等“四风”突出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将依规依纪查处并及时报告。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问责还将及时通报曝光,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院纪委举报电话:0355---2612652

 

 

山西省煤炭地质114勘查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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