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廉洁自律,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院纪委印发《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对全院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提出明确要求。
院纪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遵守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落实我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节前,要通过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对苗头性问题要多提示、多叮嘱,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敢于亮剑,不能护短遮丑。要在持续深化党员干部“不敢腐”氛围的同时,逐步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院纪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拓宽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举报。扎实开展节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通过购物卡等方式,违规收送月饼、海鲜等时令礼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 请或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等“四风”突出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严从快处理“两节”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院纪委举报电话:0355---2612652
院纪委
2018年9月20日